為何我沒錢-迷思148》貪婪啟示錄
‧李雪雯 2007/08/30
當每一位投資人都能精明選擇適合自己的商品,並且做好正確的資產配置動作時,才能夠讓自己的資產穩健的增值,而不再只是南柯一夢般的紙上富貴一場...
在前三期專欄進行中,全世界金融市場正因為美國次級房貸風暴而哀鴻遍野。不只是事件原發地的美國本土,包括歐洲與亞洲等地的股市,也都應聲倒地,慘跌連連。
根據估計,光是第一週全球股市的下跌,就讓至少2.1兆美元的財富,從全球股市中蒸發。就連遠離美國本土千里之外的台灣股市,經過兩個多月努力,才好不容易建立起的近萬點行情,僅在短短一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內,股價指數就迅速打回到起漲點以下。
1999年,美國Edward Chancellor曾經寫過一本《貪婪時代(Devil Take the Hindmost—A History of Financial Specdulation)》的書。書中從西方最古老的金融投機開始談起,歷數二十世紀以來,幾起重大的「投機列傳」。
最後,作者更以「誤盡蒼生的經濟學家」為題,修理了一些打著市場自由經濟的旗號,但卻放任投機之風四處增長的學者,並提醒世人:衍生性金融商品的高危險性。
作者在書中不僅一次地指出,原本是因「管理風險」而生的衍生性金融商品,已經漸漸地失去它原來的方向與本質。其使用者的目的已經變成「投機」,而非原先單純的「保險(轉移風險)」功能。
回過頭來看看這次惹禍的美國次級房貸問題,源頭發生在美國,倒霉的卻不單是信用過度擴張的美國房屋抵押貸款投資公司而已。包括美國與法國在內的大型基金公司,都因為骨牌效應的波及,而暫停旗下的基金贖回。
各國央行眼見局勢危險,紛紛出手提供資金幫助金融機構度過困境。儘管能暫解一時之急,卻沒有專家敢打包票風爆已然安全度過。全球股市隨時都有可能,面臨再一次「牽一髮而動全身」的侵襲。
為什麼單純一個房屋貸款問題,卻鬧得讓全球金融市場都雞犬不寧?追根究底還是一連串人的「貪婪」在作祟。理由很簡單,金融機構要不要借錢給那些信用狀況差的人,會根據這些人呆帳發生的可能,向借款人收取較高的利息(風險溢酬)。
但是在「唯利是圖」的前提下,金融機構寧可冒高風險,也要讓財務報表的數字好看(或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說—專業經理人能向股東有所交待)。只是,不管金融機構利息收得有多高(事實上也不可能太高,因為這些借款人的信用本來就比較差,太高了就沒有市場競爭力),只要不還款的人一多,資產再雄厚的金融機構一樣會面臨流動性風險。
於是,點子多,腦筋動得快的財務工程專家,就替這些金融機構想好了一個三全其美的解套方法,那就是:由大型銀行從房貸公司買進次級房貸,轉賣給華爾街的一些大型券商。
券商大批買進次級房貸等房貸後,再發售以房貸作擔保的不動產抵押擔保證券(Mortgage-based Securities,MBS);或是再包裝MBS以及其他衍生性金融商品,設計出各種抵押債務債券(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,CDO);某些CDO再組合成另一種CDO,成為以CDO擔保的CDO…。
為什麼財務工程人員(衍生性金融商品發行機構)要設計出這樣複雜的商品,而金融機構與許多投資人(機構)都會買單?因為「獲利可以很可觀」嘛!外表看起來,金融機構願意付投資人高一點的利息,以便順利將風險移轉給投資人;而投資人願意以較高的風險,換取更高的投資報酬。
只不過其背後的事實卻是:這些金融機構一方面將風險層層轉嫁,另一方面也從中獲得發行利益(手續費或價差)。至於接手的投資人,多半搞不清楚自己投資了些什麼東西,滿腦子只想到金融機構研究報告或銷售人員所說的「高獲利」。
但實際上,以上「美好金三角」的維持前提必須是:絕大多數借款人還款正常,一旦多數借款人選擇不繼續付息。就算金融機構保有房子,當流動性發生問題時,就只有倒閉、關門一途。然後,就是一連串骨牌效應的開始,一如這一陣子的全球金融市場風暴。
過去,當市場一片大好,多數投資人「賺飽飽」之際,從沒有人想過它的風險會如此之高,影響層面是如此之大,就怕自己沒有早點進場,多賺它一些利潤。
彼時,什麼分散風險、穩當收益,安全至上的至理名言,通通被投資人拋在腦後,有的只是希望自己在短期間內,能夠讓財富快速翻上幾倍的美夢。但是,不論夢境做得有多麼美好,夢醒時分總是殘酷而現實的。
這一次次「投機列傳」給全球投資人所帶來的啟示之一是:位在地球村之內的各個金融市場的連動,將是息息相關而不可分的。任何一個市場或個人,都不可能在危機中置身事外。也因為這樣,投資人不可能完全將所有家當,都押在某個市場或商品之上。
事實上,擁有無數財務工程專才的金融機構,不但自己也會踩到衍生性金融商品的「地雷」,更常常扮演讓投資人踩地雷的角色。為了讓客戶掏錢投資,金融機構最大的本領,向來就是將商品包裝得完美無比,讓投資人不知不覺中掉入衍生性金融商品「高獲利,低風險」的陷阱之中。
對投資人來說,這些金融機構的作為,無關其招牌的大小、仁義道德或社會責任。說穿了,一切的一切終究都是為了賺錢。所以,啟示之二便是:投資人也不必因為是大型基金機構發行的衍生性金融商品,就天真地以為它安穩無比,甚至童叟無欺。
因為它的存在,完全是從金融機構「自利(不論是保險或投機)」的角度出發,而不是從個別投資人的角度出發。更重要的是,在行銷包裝的巧手之下,許多對自己所買商品不加聞問的投資人,都是在出事之後,才知道自己的投資內容,居然也包括了這些風險極大的衍生性金融商品。
至於啟示三則是:自古以來,有關投資的教訓永遠不缺,最缺乏的卻是每位投資人對貪婪的克制能力。只不過,當貪婪是人們與生俱來,永遠無法改變的本性之際,難道就沒有其他方法,可以解救成千上萬投資人,免於虧損之一萬嗎?
方法是有的,那就是做好「核心與非核心資產配置」的工作。因為事實上,這些高收益商品或是衍生性金融商品,也並非完全碰不得的洪水猛獸,因為筆者相信「水能覆舟,卻也能載舟」的說法,商品沒有特別好壞之別,完全端看投資人是怎麼使用它。
而當投資人都能了解所買商品的內容,精明地選擇適合自己的商品,並且做好正確的資產配置動作(不但投資範圍要擴及不同地區、產業,也要做到股、債或其他商品的分配。不是說全投資在全球高收益債,就表示已經做到了「資產配置」了)時,才能夠讓自己的資產穩健的增值,而不再是南柯一夢的紙上富貴一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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